市住建委创新方法规范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
阳光 便捷 优质 高效
在全市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中,市住建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工作“一站式”服务、“一条龙”作业,实现了服务水平的新提升,发展环境的再优化,审批效率的“大提速”。
事项办理“一条龙”
行政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等这些“硬伤”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提高。近年来,为彻底根治这些“硬伤”,市住建委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集中审批、阳光操作、高效便捷、提升形象”的要求,本着“行政审批在窗口,日常管理在科室(单位)”的原则,将本部门所涉及的13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全部集中到了市经发中心建设项目服务窗口,由窗口统一办理。这样一来砍掉了多余的寒喧,省去了跑腿的麻烦,节省了宝贵的时间——经过整合之后,建设项目90%的基本建设程序都可以在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实现了“一条龙”。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全部通过“窗口”受理。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和办理承诺制,在窗口建立了台账,详细登记有关程序办理情况。对需现场勘验的事项,由“窗口”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进行勘验,当场形成勘验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承诺时限、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及收费标准,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情况全部由“窗口”负责统一回复。所有审批事项经委业务会审批通过后,需发证的,由“窗口”统一打印证件盖章发证;需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业务科室(单位)组织落实。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相关资料由窗口整理后及时转相关业务科室(单位)。
审批效率“大提速”
环节减少了,程序简化了,时间缩短了,经过整合之后,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速度大大提高,实现了审批效率的大提速。
对“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窗口”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填写《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补齐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对“窗口”牵头办理的事项,由“窗口”组织相关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全的填写《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补齐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经审查资料齐全的,转相关科室(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填写《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补齐补正材料登记表》,转“窗口”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经复核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告知“窗口”,由“窗口”牵头,科室(单位)配合组织现场勘验,提出办理建议,报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提交委业务会审批。
对“窗口”协助办理的事项,由“窗口”受理后转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台机器高速运转离不开各个齿轮之间的紧密咬合。同样,审批效率的提高也需要这种“咬合”。 “窗口”与各科室(单位)之间,各科室(单位)相互之间,密切加强合作,注重搞好衔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快速展开,为工作效率的“大提速”提供了关键保障。
优质服务树形象
“现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越来越好了!”这是到市住建委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的群众的共同感受。在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中,住建委将“改善服务,提升形象”和提升审批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制定了严格的制度,采取了严厉的措施。(
强化“窗口”管理。不断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改进服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委党委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提升整体对外形象。
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互监督、限时办结、内部稽查、结果回访、行政审批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推动工作开展,营造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规范”的良好工作氛围。
提高行政效能。要求“窗口”及各科室(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深入推进代办制。对那些不熟悉建设项目办理程序的服务对象,他们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实行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全程代办制,由代办员全程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服务对象审批事项,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结合实际不断扩大代办服务范围,增加代办内容,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服务对象项目建设手续及时办结。
通讯员 王峰 黄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