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妥善处理五种关系打造阳光督查工作格局
一是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真学习和理解上级工作部署和会议要求,准确领会上级决策目标和要求,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按照“一项工作、一张督办单、一个督办结果”的工作程序,落实牵头单位,明确责任单位的具体措施,一环接一环地开展督查,直至实现工作目标。
二是处理好督事与督人的关系。在“督事”的基础上,将督查工作主要精力放在督查谁不去落实、谁没有落实、谁落实不到位上;在督办的同时协调解决综合性问题,必要时对督查工作进行立项分解,明确各单位责任,协助有关单位落实。
三是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围绕监管服务中心任务,将督查工作融入全局整体工作,对照分局《月工作计划》找出工作重点,特别是通过加强目标考核,把“软指标”变为“硬任务”。着力抓好难事、要事的督查,对事关全局而又推不动、落不实的问题,一督到底,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是处理好督查与服务的关系。在督查各单位抓落实的同时,也为其落实具体工作搞好服务,注重换位思考,站在被督查者的角度研究分析落实不力的原因,提出推进落实的有效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被督查者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向局党委汇报。
五是处理好督查与调研、宣传的关系。创新督查方式,将调研贯穿督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原则,深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过程,根据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针对全局的热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写出有深度的专题督查调研,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同时,通过强化信息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在促进系统内部交流的基础上,积极借助外部媒体,展示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