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社会和谐“润滑剂”
“调解工作是社会和谐润滑剂。调解工作虽苦,却能换来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我感到由衷的自豪和光荣。”刚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该街道司法所所长臧永春如是说。
近年以来,明水街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主题,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做好法律服务,为构建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做出了积极贡献。
制度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该街道严格按照司法部“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为各村居建立了3-5人调委会,设置了纠纷排查员、信息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和安置帮教专职干部。通过优化组合,把一批为人公正、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吸收到调委会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统一制作了调解标牌、标徵和工作员证等,实行周报表、月督查、季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调解工作软硬件建设。调委会按照上级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制定调解卷宗。建立了工作台帐,将学习、会议、受理纠纷、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按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书》统一的格式要求,对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程序及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做到了矛盾纠纷受理有登记、调查有笔录、调解有记录、调解成功有协议、回访有记录。始终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极大地加强了对矛盾隐患的控制力。同时,通过细化三级调解网络和各成员单位的协作,矛盾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去年以来该街道共受理各类纠纷231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针对近年来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街道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重点加强了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旧村改造拆迁和房屋租赁等社会突出问题的调解力度。对每位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受到来访群众的交口称赞。
“5字调解法”换来社会和谐平安。即受理纠纷,把握一个“快”字。随着明水街道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利益调整不平衡产生的土地征用、旧城拆迁改造、农村相邻权纠纷、家庭矛盾及各类侵权纠纷也显现出新特点。该街道积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方案,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对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信息后,及时派员介入,避免纠纷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调处纠纷,牢记一个“正”字。做为一名调解员,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为群众利益着想,无论处理什么样的矛盾纠纷,也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力争做到不偏不倚,不卑不亢,一碗水端平,让公正无私成为解决好每一件矛盾纠纷的试金石。化解矛盾,突出一个“细”字。调解工作细小而琐碎,从表面看有些纠纷比较简单,但却有着深层次的矛盾诱因,随着时间的积累才发生,并不是通过几次谈话说劝就能解决,调解员要有耐心、细心、诚心,认真对待每一件纠纷,以此打动、感化当事人,从而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做思想工作,注重一个“情字”。多年的调解工作让臧永春和他的同事们形成共识,调解纠纷不能主观用事,处理问题不能简单的以区分孰是孰非来判断正确与否,而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注重做到“情”、“理”、“法”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一个“勤”字。基层调解工作千头万绪,每一件矛盾都有各自的特点,仅凭经验并不能化解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每当这时候,腿勤、脑勤、手勤便成了工作法宝。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明水街道先后多次被评为济南市和山东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通讯员 红雨 马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