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锦市街道环境综合整治系列(十一)对自有房产经营业户下达环境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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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4月6日上午,制锦市街道对主次道路自有房产经营业户下达环境综合整治书面通知,要求自有房产经营业户主动对照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和维护,做到不占道、不伸舌头、不乱摆乱放,落实好“门前五包”等城市管理要求。对违反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的业户,街道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同时号召经营业户以“无占道经营、无垃圾死角、无保洁盲区”为目标,打造靓丽整洁的人居环境和绿色生态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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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2:3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