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政办字〔2017〕23号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品质,强化对生态红线区与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现就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通知如下。
一、新增5个生态红线区为禁养区
(一)兴隆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西至南康而庄,东至花山峪村东,南至济南职业学院艺术中专学校,北至领秀城森林公园。
(二)侯家义和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贾家庄-侯家庄-义和庄地域为界。
(三)钅广村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十六里河东部,以钅广村周围群山山谷为界。
(四)涝坡郑家窝坡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兴隆街道以南,泉泸河上游,以涝坡、王家窝坡、小北峪、北崖、郭家窝坡、郑家窝坡为界。
(五)玉符河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玉符河市中区流域沿线两岸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二、明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禁养区
(一)东八里洼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以观测井和院墙外2个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普利门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
(三)饮虎池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3个开采井小院范围内的区域。
(四)腊山水源地院墙范围内的区域,院墙外8个开采井小院范围内的区域。
三、明确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为禁养区
腊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东至二环西路,西至国防路、腊山北路南延线,南至白马山路西延线,北至国防路、山东中西医综合大学南、西红庙村北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