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
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4月26日-2018年4月2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82746571@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玉函小区北路 |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工艺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现状一座虹吸快滤池,新建综合净水间(包括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新建压力式超滤膜车间、改造现状加氯间等。同时考虑到南水北调的水进入卧虎山水库后,可能造成进水中硫酸盐等盐类超标,本改造工程考虑在压力式超滤膜车间预留纳滤系统位置,以增加抗冲击负荷的能力。 | 一、施工期 1.施 工 期 扬 尘 影 响 分 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扬尘。为减轻施工过程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施工期扬尘防护措施。在相关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下,能够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施 工 期 废 水 影 响 分 析 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包括作业工人日常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场地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砂石冲洗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可设临时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 3.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噪声和车辆运输、装卸噪声,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和减少噪声排放。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表1中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营运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进出车辆噪声和水泵、污泥脱水机设备噪声。针对车辆噪声,进行规范管理,根据需要设定禁鸣区,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影响;针对设备噪声,本工程一方面在设备房内选用噪音低、频率低的机电设备,以降低噪音;另一方面在设备房内水泵压水管采用挠曲接头,置于单独的设备间内,以减少噪音产生,同时在设备房墙壁和屋顶安装吸音板。值班室门、窗采用双层,以减少噪音对值班室影响。水厂作好厂区绿化,也可以减少噪音。投产后,投产后,东场界、西场界、南场界、北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和4类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化学清洗水和生活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其他生产废水回用。 3、风险防范 ①对危险化学品储罐设置围堰,定期对储罐、装置管道进行探伤、测厚,避免因腐蚀、老化或机械损伤等隐患存在而引发的泄漏事故;每年检修设备。 ②设专人负责罐区管理,定期对储罐进行巡查,日巡查次数在 2 次以上,发现泄漏及时采取堵截措施。 ③要求储罐采用优质管道和阀门,直接输送至原料发生器,无暴漏现象,避免人工转运发生泄漏事故。 ④储罐场地实施防渗处置,避免泄漏物料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4、泉水影响:优化建设地块设计方案,降低建设用地面积硬化率,科学优化绿化面积;加强地表透水能力和地下促渗设计,确保通过采取集蓄渗水系统及水质保护措施后,可达到泉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