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申报公示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限定为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在2020年度内果蔬农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要求申报主体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支持蔬菜、水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优先支持在村街道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服务和交易服务,或在同区范围内多地点、多数量、多类型冷库配套建设的申报主体。
二、建设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在产业重点街道和中心村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一)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士、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要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项目建设补贴标准
市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以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自筹建设为主,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新建或改扩建果蔬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依照限定补贴比例、限定补贴额度的“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符合农业信贷担保政策的项目,省农担公司将按“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贷”规定的优惠政策给子信贷担保支持。
四、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市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主体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12时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到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携带项目所需材料,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统一填报,本项目申报全程电子审批。
项目咨询: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89016908
***:济南市市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
***:济南市市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