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建设
为提升我市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树立游客良好形象,市旅游局采取多种措施,营造文明旅游氛围,提高文明旅游素质。
一、大力营造文明旅游宣传氛围。印制了2000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下发到旅行社各营业网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文明旅游宣传品,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宣传氛围。
二、开展济南市“文明与旅游同行”活动。制定印发了《济南市旅游行业“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制作并下发了1500张“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光盘。要求各旅行社企业要在其营业场所和企业网站张贴、发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公约》、文明行为指南挂图、《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行提示》、游客出行安全须知、旅游法解析等宣传资料。旅行社企业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通过开展文明旅游公益片播放、宣传品发放和“文明与旅游同行”万人签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引导旅游者参加文明旅游的宣传活动,提升广大旅游者的文明素质。
三、积极推进济南市 “文明旅游示范旅游社”和“文明导游(领队)”评选活动。市旅游局制定了“文明旅游示范旅游社”和“文明导游(领队)”评选标准,从9月中旬开始到明年1月底,对于推进文明旅游宣传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进行奖励,对于符合评选条件并经市旅游审核同意的旅行社授予“济南市文明旅游示范旅行社”奖牌并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符合评选条件并经市旅游审核同意的导游(领队)授予“济南市文明导游(领队)”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