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市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020****270019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庄子乡西墕村西口,三层楼的门面房后面,有一排污管道,多家饭店将餐厨垃圾倾倒在里面,堵塞管道,垃圾外溢且臭味呛人;对面交警队旁边,堆放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 晋中市榆次区 | 土壤、大气 | 举报中的庄子乡西墕村西口,三层楼的门面房后面,有一下水管道,附近饭店将日常餐饮清洗废水排入下水管道,由于含油污的清洗废水长期排入下水管道导致管道发生堵塞,导致废水外溢且臭味呛人。 | 属实 | 1.庄子乡政府、西墕村村委立即组织西墕村西口,三层楼的门面房商户对下水管道和垃圾进行疏通清理。餐厨垃圾收集后送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庄子乡纪委对西墕村支部书记郭静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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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020****270003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峪头村,村南有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无人清理。 | 晋中市榆次区 | 土壤 | 乌金山镇峪头村南路边存在一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堆放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是周边村民随意倾倒至此,峪头村清运垃圾人员未及时对该处垃圾实施清运,导致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堆放。 | 属实 | 乌金山镇政府峪头村立即对村南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 乌金山镇政府对峪头村村委委员赵志刚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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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020****260035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麻汇村,丰汇煤矿有限公司未经村民同意,在村民的耕地上填埋煤矸石,毁坏耕地。11月16日反映过,公示结果与实际不符,倾倒煤矸石的场地实则为村民的耕地和林地。 | 晋中市昔阳县 | 其他污染 | 村民举报区域处于麻汇村村西裤裆沟一带,属于丰汇公司在建矸石场。该矸石场于2018年8月29日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号:1******061****20724,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关于“丰汇煤矿有限公司未经村民同意,在村民的耕地上填埋煤矸石,毁坏耕地。”的问题: 2015年6月,大寨镇麻汇村村委会与丰汇煤业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共占村里农用地41.75亩,林地45.05亩,目前已复垦造地86.8亩,如数交付村委会,且所涉林地全部完成还林任务。2018年8月,丰汇公司在昔阳县发改局办理了矸石场项目备案手续,项目代码2018—140724—11—03—019165,规划占地面积243.9亩,设计规模为处置矸石量190.89万吨。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正在通过专家评审。 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2018年4月,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5.14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关于“11月16日反映过,公示结果与实际不符,倾倒煤矸石的场地实则为村民的耕地和林地”的问题: 该案件与第三批群众反映的(D******020****090045)、第十批群众反映的(D******020****160026)、第十一批群众反映的(D******020****160050)、第十六批群众反映的(D******020****220006)问题基本一致,我们均以属实情况上报公示,不存在公示结果与实际不符。按照麻汇村委员会与丰汇煤业签订的《复垦造地项目协议》,丰汇煤业按每亩每年1000元支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按每亩每年1000元向村民个户发放,其中共有41户村民签字领取了补偿金。但有三户村民对该补偿办法持不同意见,存在纠纷。 | 属实 | 1.昔阳县环境保护局针对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第一款和第117条第一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昔环罚改字﹝2018﹞171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昔环罚事字﹝2018﹞067号)处罚款4万元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昔环罚事字﹝2018﹞068号)处罚款3万元。 2.昔阳县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存在问题,于2018年11月12日对负领导责任的公司总经理郭建周处罚款3000元,对环保分管副总杨桂成处罚款3000元,对环保部部长张金怀处罚款3500元,对环保部技术员李明柱处罚款2000元,以及相关负责人宋月亮、周文贵、周红平分别处以3500元、2000元、2000元的罚款。
| 2018年11月18日,大寨镇纪委给予原麻汇村村主任张昌庆党内警告处分;11月13日,大寨镇纪委对麻汇村党支部书记张维兰诫勉谈话;11月13日,大寨镇党委对包村干部石建红谈话提醒;11月13日,昔阳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对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耀华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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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020****270021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山西农业大学附近存在严重的刺鼻性气味,居民存在呕吐的现象,附近有焦化厂和小型玛钢厂,举报人不确定是哪家企业。 | 晋中市太谷县 | 大气 | 2018年11月28上午,太谷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内容对农大周边涉及工业企业进行核查,群众所反映的附近的焦化厂为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所反映的小型玛钢厂有五家,分别为太谷县鸿鹄玛钢厂、太谷县汇鑫铸造有限公司(焦炭冲天炉)、太谷县隆盛特种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焦炭冲天炉)、太谷县三星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太顺特种泵业有限公司,其中有两家融化工段使用焦炭冲天炉,三家融化工段使用电炉。 | 属实 | 1、太谷县环保局对农大周边企业进行严格管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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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020****270035 | 晋中市榆次区寿安里社区羊北巷,紧挨石太铁路沿线无排水系统,存在污水乱排的现象且噪声扰民;羊北巷内无垃圾回收点,垃圾随意堆放,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 | 晋中市榆次区 | 水、噪音、土壤 | 1、榆次区寿安里社区羊北巷属于城市棚户区,全长约500米,周围为群众自建房屋,该处街道狭窄,经现场调查,存在2处污水乱排现象,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1、羊北巷2处污水乱排现象,为居民乱到污水所致。在现场排查时,已召集住户进行告诫,要求其爱护环境,将污水倒入指定设施。针对污水设施破损情况,安排市政中心立即修复。目前,我局已制定出施工方案并开工建设,预计于12月15日前施工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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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1******201****70004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马和乡马和村村民反映,村里安装水暖管道,向村民收取不明事项的费用,不交费用,不予安装,村民负担不起费用。(向当地物价局、县政府反映过) | 晋中市灵石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所指的“村里安装水暖管道”实为居民的集中供热管道。灵石县2018年度将马和乡马和村纳入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经查,马和乡马和村建设集中供热管网向各供热住户收取了建筑区划内的供热设施工程建设成本费用(供热建筑面积25元/m2),并不是举报人所述的“向村民收取不明事项的费用”。 | 不属实 | 1.灵石县马和乡责成马和村委立即对涉及供热管网出资的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告知出资费用的依据和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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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020****260051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张兰镇赵家裕村,村西北约2公里大佛寺集团旺源煤矿,污水直排至沟里,污染环境。 | 晋中市介休市 | 水 | 1.经调查,张兰镇无赵家裕村,举报提到的应为连福镇赵家窑村,山西大佛寺旺源煤业公司位于距离赵家窑村西北方向直线距离703米处。 2.举报中反映的大佛寺集团旺源煤矿全名为山西介休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治祥。该公司位于介休市连福镇后山头村,原生产规模为年产煤炭30万吨,资源整合后建设年产90万吨煤炭生产企业。2015年6月23日,介休市环境保护局对山西介休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介环函〔2015〕165号)。2018年10月24日,晋中市煤炭工业局以市煤规发〔2018〕37号文,对山西介休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进行批复,同意建设工期延长6个月至2019年5月14日。 3.现场检查时,山西介休大佛寺旺源煤业公司处于基建期间,厂区内有一条宽3米、高4米的排洪涵洞,长度约721米,该公司下游沟内有水排出,系上游来水、涵洞渗水及该公司不定期外排水。根据在涵洞内现场勘查发现,在排洪涵洞的入口处,有2处山体自然渗水,涵洞内有多处涵洞壁存在自然渗水情况。 4.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新建矿井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能力20立方/小时,处理后的矿井水大部分回用于地面工程用水、井下洒水,剩余部分不定期外排至附近沟内。2018年11月28月,介休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处理后矿井水进行采样,COD分析结果为55.6mg/l(标准50mg/l)。 | 属实 | 1.2018年11月29日,介休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对大佛寺旺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外排并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介休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介环责改字〔2018〕069号)和《介休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介环罚听告字〔2018〕102号),责令该公司对矿井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保证满负荷正常运行,经处理后的矿井水达标并且不得外排,并处罚款10万元。
| 2018年11月29日,介休市环保局党组对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贾钢同志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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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1******201****70025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内安康小区居民反映,东关综合市场“顺发呛面馒头批发零售”和“酒楼烧鸡”两家商铺,常年以煤矸石和废旧塑料为燃料,烟尘污染气味呛人,排烟口暗藏其房顶和石棉瓦之间的缝隙,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晋中市祁县 | 大气 | 1.“顺发呛面馒头批发零售”在店铺后紧邻安康小区后墙有1台蜂窝煤炉用于取采暖。 | 属实 | 1.11月28日,昭馀镇人民政府、祁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顺发呛面馒头批发零售、酒楼烧鸡的2台燃煤设施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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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1******201****70021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小东关村,村委将小东关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在潇河河道和土地上,造成地下水污染,耕地无法耕种。 | 晋中市榆次区 | 土壤、水 | 郭家堡乡小东关村河道有块沙滩地叫金葫芦地块,权属归小东关村所有。早在几十年前就有人在此处挖土取沙,多年来历史形成多处深7-8米不等的大坑,造成该地块多年一直荒芜。2013年小东关村整村拆迁开始后,产生了建筑垃圾,经小东关村委研究决定,将部分建筑垃圾填埋至金葫芦沙滩内深坑,并覆盖黄土对该处进行修复,目前该地块地表已生长植被。小东关村属于晋中市城区内城中村,居民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未发现向河道及土地上倾倒、填埋生活垃圾。据了解,以前曾发生外来人员私自向河道及周边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况,当时乡、村两级发现后,已对河道内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2018年11月21日经晋中潇河管理局和郭家堡乡政府等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金葫芦地块距潇河河道300米左右,不属于潇河河道范围,且周围无水井。另外,小东关填埋的建筑垃圾均为村民老旧住宅的砖瓦、土等构筑物,属于普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目前修复后的地块已恢复耕种。 | 属实 | 1.郭家堡乡政府、小东关村委配合潇河管理局对辖区河道及沿线土地进行连续排查,对发现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立即予以清理。 | 郭家堡乡纪委对小东关村分管环卫的村委副主任李文彩进行约谈,郭家堡乡政府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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