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得实惠
推进合作医疗 关注农民健康
建立区镇村三级合作医疗机制
茂港区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得实惠
本报讯(记者 莫问 通讯员 梁伟杰 曾东)茂港区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高度出发,建立起区、镇、村三级农村合作医疗机制,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
去年,全区为3142人报销住院费用194万元,为参保儿童预防接种1.7万人次,报销费用9万元,医疗救助97人次,救助金额15.68万元,为参保农民门诊优惠1.5万人次,优惠金达9万元。农民尝到了甜头后,今年,全区共有222854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率达到***.6%。
该区十分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将其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之中。区三套班子成员分片带队到各镇、街道督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区直各单位主职领导也纷纷带队到挂钩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事,群众参合的积极性极度高涨,今年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热情随时随地可以见到,一些七、八十岁高龄的老人拿着钱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排起队要求参合,妇女带着儿童,青年人成群结队来登记的情景随处可见。仅用了二十多天,全区农民参合的人数就突破二十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6%。
该区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上实行监督管理一条线到位。首先,建立监督体制。由区纪委、监察局、人大、政府、审计、财政、物价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各镇(街)也相应成立机构。区、镇监督委员会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其次,建立“四家会签,一票否决”的报销制度。所有报销单据由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审核后及时给农民兑现报销款,再由镇政府、区卫生局、区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会签,形成“四家会签”制度;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还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在会签过程中,发现假报销,一律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再次,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把监督权交给广大农民,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该区把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区委、区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和中心工作来抓落实。实行区办区统筹,即保小病又保大病的“七大优惠、一大救助”的医疗体系。农民每人每年交十元参合,患病住院可获补偿。如羊角镇新城六岁小孩刘某患先天性心脏病,为治病花去了一万四千多元,医疗办为他报销了三千元住院费外,还救助了五千元,使他家庭不会因病返贫;小良镇秦村王某患腰间***,在广东附属医院住院,花去了家中所有能变卖的财产来医病,医疗办为他报销和救助了八千元,使他家能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他们逢人就说合作医疗好,真正为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参合农民平时门诊看病可免15—30%的检查费,还可以在参合资金中有4元用来设立家庭帐户,看小病门诊可用帐户资金支付费用。同时该区各医院还对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设立优先窗口,为看病农民提供各种便利。去年,全区救助贫困住院农民97人,救助金额达253968元。与此同时,该区还通过不断优化合作医疗的就医环境,为参合患病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来构建便民服务体系,使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树立了参合的信心,体会到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心。
《茂名日报》(2006-04-03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