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
〔2022〕1号
2021年12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21〕418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9.491公顷(其中农用地6.9983公顷)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宿迁市2021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西门居委会、闸口村、大圩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洋河镇西门居委会集体农用地0.352公顷,建设用地2.3675公顷;
2.洋河镇西门居委会一组农用地1.537公顷(其中耕地1.331公顷),建设用地0.0063公顷;
3.洋河镇西门居委会二组农用地2.019公顷(其中耕地1.4705公顷);
4.洋河镇西门居委会三组农用地1.6389公顷(其中耕地1.5086公顷),建设用地0.1189
公顷;
5.洋河镇闸口村一组农用地0.4391公顷(其中耕地0.3327公顷);
6.洋河镇闸口村四组农用地0.2534公顷;
7.洋河镇大圩村三组农用地0.7589公顷(其中耕地0.***66公顷)。
特此公告。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