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征收公告
〔2021〕18号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21〕398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湖滨新区晓店镇8.5855公顷(其中农用地8.1149公顷)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受宿豫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宿迁市2021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湖滨新区晓店镇陆庄居委会、王沟居委会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晓店镇陆庄居委会东三组农用地0.0049公顷;
2.晓店镇陆庄居委会西六组农用地2.924公顷(其中耕地0.384公顷),建设用地0.0652公顷;
3.晓店镇陆庄居委会西七组农用地0.3898公顷(其中耕地0.3638公顷);
4.晓店镇陆庄居委会西四组农用地0.9***8公顷(其中耕地0.7609公顷);
5.晓店镇陆庄居委会西五组农用地3.2797公顷(其中耕地0.5683公顷),建设用地0.4054公顷;
6.晓店镇王沟居委会村集体农用地0.0224公顷;
7.晓店镇王沟居委会南七组农用地0.5293公顷(其中耕地0.4722公顷);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