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企业年度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1月6日,我市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年度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盐环办[2017]7号),对全市开展2016年度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通知》对环保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评价等级作了具体明确。同时,强化对信用结果的应用,推进绿色信贷、差别化水电价及信用承诺、审查等政策制度的实施。
《通知》要求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非国控、省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00:04: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