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菜单式法律服务办理基层交办法律服务8200多件
我市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功能,探索推行“菜单式”法律服务,为基层提供了“贴身式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纵深开展。截止目前,在“菜单式”法律服务中,全市共办理基层交办的各类法律服务8200多件。
建立“菜单式”法律服务模式。通过深入乡镇和村(居)开展实地调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建立了乡镇法律服务需求月汇总机制,每月由乡镇司法所将辖区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进行疏理,详细列出事项名称、发生地点、产生原因、涉及人员等,以“菜单”形式交由县(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及时有效地满足基层的法律服务需求。
制定“菜单式”法律服务流程。经过精心分析、论证,制定了四步服务流程。列出菜单:每月由乡镇司法所将基层亟待解决的法律难题列出清单;集中研判:由县(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进行研判分析,研讨应对措施;分派任务:按照菜单所列问题难易程度,根据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对菜单列举的问题进行分派,落实到相关法律服务人员;汇总反馈:将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及时向乡镇反馈,对未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说明原因并列入下月“菜单”内容继续做好服务。
健全“菜单式”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平台建设:全市8个县(区)级、1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461个村(居)法律服务站全部建成,形成以市级平台为龙头、县级平台为纽带、乡级平台为延伸、村级平台为触角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做好人员选聘:对县(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具体规定,实现了县(区)中心有3—5名律师轮流值班、乡镇中心有2—3名法律服务人员、村居有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格局,做到协调一致、统一行动。加强考核奖励:把“菜单式”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司法行政年度目标管理,对“菜单式”服务的数量、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将做好“菜单式”法律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