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海陵区绘福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调价方案意见的
根据我区绘福幼儿园的申请和区教育局的意见,我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对该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将定调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民办教育促进法》;
3.《江苏省定价目录》;
4.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苏价规〔2018〕3号);
5.《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
6.《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8〕1号);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保育教育费定调价方案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与区教育局会商,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现就保育教育费标准提出定调价方案如下:
绘福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830元/生.月,下浮不限。
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伙食费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者超支的金额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全部退还。
本方案拟从2021年春学期开始执行,插班生保育教育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保教费在开学时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强制跨学期预收。幼儿家长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按月分期缴纳。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9日前反馈给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6224613,邮箱:hlfgwwj@126.com。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