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八字社区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
泰海征决〔2019〕3号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八字社区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八字社区地块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八字桥西街(十胜街两侧),规划范围内(不含二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9日。
四、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八字社区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泰海征告〔2019〕8号)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