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纵湖水面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为充分利用好大纵湖闲置水面,根据中镇委发[2013]37、38号文件规定,决定将中堡镇大纵湖位于夏宏村西侧闲置水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兴化市大纵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发包标的:中堡镇大纵湖位于夏宏村西侧闲置水面约500亩(面积不再丈量)。其四至以形成的四周圩埂为准。
三、承包期限::自2019年2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标底:45万元
五、承包金上交时间和方式:承包金在报名和中标时由中标人一次性现金上交给发包方。
六、评标定标方法:以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
七、其他规定
1、鱼塘水面按现状发包。凡有意投标者在报名时必须先缴足标底价42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9万元方可报名(以财政所解缴单为准)。(承包期间如承包方无违约等情况,承包期满后,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标底在五个工作日内由财政所无息退还。中标人如放弃承包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全部保证金,且同时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大纵湖综合整治、开发、取土及行洪道疏浚等需要使用乙方所承包管理的面积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因综合整治和开发等使用而减少的面积未到期承包金,按中标价折算无息退还。
3、报名后,每位投标者都要参加一次叫价竞标,每次竞标叫价递增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上不封顶。竞标叫价递增总额达到报名人数平均数时,则不受叫价次数的限制。凡报名后不竞标者罚款50000元;中标后放弃承包者,则追究其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
4.在新老承包户接交时,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迟15天内交接承包的水面作为接交缓冲期,合同承包期不变,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5、若只有一人报名,以标底价中标。在本公告期内若无人报名时,在不违背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按标底价跟任何人签订合同。
6、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竞标时的合同样本。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凡有意投标者必须报名,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中堡镇招标办 联系人:何道华 联系电话:83593148 159****2338
4、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3日11:0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具体投标竞标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竞标有关规则待进入标场后宣布。
兴化市中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