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
10月13日下午,市长黄红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听取并讨论《兴化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修订兴化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等议题。
为切实维护城市建设与管理秩序,遏止违法建设的滋生蔓延,建立和健全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研究制定了《兴化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增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执行力,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减存量”的工作目标,我市研究制定了《兴化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黄红旗强调,制定并出台新的违建防治工作规范性文件很有必要,要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拆违,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巡查监控机制,进一步细化违建防治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的合力。执法部门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和拆除。
由于原先制订的《兴化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经过前期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修订内容增加了奖励条款,调整了奖励分类及申报条件。会议经过讨论后原则通过该《办法》。黄红旗要求,以“文化兴市”为引领,做好文化产业类企业的申报、注册和审核等环节,招引一批高端文化产业项目落户,不断壮大我市文化产业规模,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所增长。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黄红旗希望有关部门,要共同细化《意见》内容,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分类实施。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考核工作,在人员配备上,要向重点乡镇及重点园区倾斜。
与会人员还听取讨论了《2017年兴化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考核奖励办法》《2017年兴化市旅游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兴化市推进减化工作考核奖补办法》等议题。黄红旗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有关奖励、奖补措施,提升服务业、旅游业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能力,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峻江,副市长丁春华、朱学林、刘汉梅、沈德才、刘忠、花再鹏、周尤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年、市政协副主席吴海盈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