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发行注册制后全省首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近日,泰州市首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成功发行,募集资金5.6亿元,其中4.8亿元重点投向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小微企业。此支债券是我市首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也是自2020年3月企业债券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以来,江苏省首单成功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助力疫情防控,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国家发改委针对性推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该债券是由国有平台公司牵头发行,发行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选择优质小微企业,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转贷管理,单个企业资金余额不高于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此举扩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覆盖面。
此次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将惠及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近20家小微企业,开辟了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下一步,发改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继续做好企业债券政策宣传和发行指导工作,鼓励地方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稳步扩大试点规模,为推动地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