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合会审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因公出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泰州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联合会审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合会审制度。
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合会审工作由市政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进行集中会审。会审工作一般每月开展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将根据“出访任务是否合理、人员构成是否合理、行程安排是否合理”等要素,发表意见并票决,会审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时,该方案确立了预审预报制、联合会审制、联合巡查制等三项制度,涵盖了事前把关、事中会审、事后监管的全流程,有利于因公出访工作在阳光下操作。
推行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合会审,对于改进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推动党政干部高效出访、廉洁出访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公开透明,对因公出国(境)任务集中审核,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搭车出访、无实质任务、变相公费旅游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出访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多部门参与,分担原来由外事部门独立承担的审核权,有利于增强会审部门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审批职责;三是强化绩效评估导向,坚持“有保有压、保压结合”,对开展经贸招商、项目洽谈、参加会展、友城交流等有实质性内容的团组出访优先批准和安排,对照顾性或搭车出访、变相公款旅游等无实质性内容的团组出访坚决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