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拟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社名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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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经审核,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5月9日起,至5月15日止。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
***:泰兴市202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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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0:19: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