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靖江环保系统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开发区分局,执法局、监测站、宣教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方针,有力落实《关于建立全省环保系统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8〕406号),靖江环保局决定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于2018年10月起正式实施,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以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1.泰州市靖江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规程
2.泰州市靖江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申请表
泰州市靖江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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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靖江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规程
为认真贯彻“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方针,有力落实《关于建立全省环保系统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8〕406号),靖江环保局决定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企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待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二、接待人员
靖江环保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
三、接待时间
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2∶30—5∶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接待地点
靖江环保局信访接待中心(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商务B楼708室)。
五、接待事项
(一)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靖江环保局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对靖江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
(三)在靖江环保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
六、预约登记
为提高接待效率,保证接待质量,请有意来访的企业登录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点击左下角“环保局”部门网站靖江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申请表进行预约,预约需要实名登记,并填写拟咨询或反映问题的提要,申请表发至tzsjjhbj@163.com邮箱。原则上接待日接待企业不超过10家,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3人。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环保接待日”不接受环保信访问题的投诉。如需投诉,请拨打“12369”或“0523-84809444”反映。
(二)在靖江环保局会议室为来访企业提供免费茶水和复印服务,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等相关资料。
(三)选择部分具有指导意义的办理答复案例在媒体公开,加大宣传力度,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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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靖江环保局“企业环保接待日”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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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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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时间 | (申请人选择) | |||
咨询或反映事项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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