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苏社管〔2016〕1号)和《关于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苏社管〔2016〕7号)等文件精神,现全面启动我市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的换发工作。
一、换发证书的范围
在靖江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不包括201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且已经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社会组织。
二、换发证书的时间
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18位统一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新证书。2016年12月31日全部换发到位,逾期不换证的社会组织,原法人登记证书将自动失效。
三、换发证书的流程
为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及时换领新证,凡参加2015年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提交年检报告书时,需一并提交社会组织基本信息采集表,信息核对无误、录入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后,再换领新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一)社会组织填写《社会团体基本信息采集表》、《民办非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基金会基本信息采集表》(见***1、2、3)后,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直接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将基本信息录入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后,通知社会组织领取新证书。
(三)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携带本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更换新证。原证件遗失的,应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刊报样;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有关证件的声明》(范本格式见***4)。
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民政窗口咨询电话:0523-89182250,联系人:袁金荣。
***:1.社会团体基本信息采集表
2.民办非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
3.基金会基本信息采集表
4. 未办理有关证件的声明
靖江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