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
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近日,我局对2015年全市各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51个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最终的审核确认,并下达了绩效目标批复。
绩效目标是建设滚动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实施依据,抓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审工作也是财政绩效管理的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了从源头上提高预算部门对财政资金的规划性,进一步增强部门财政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意识,2015年我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的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原来的部门试点项目拓展到所有部门的全部财政专项;由原来的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拓展到了包括年度中追加和转移支付安排的所有政府专项资金。根据审核流程, 3月底前市财政局对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涉及工程基建、系统升级改造等8个类别51个绩效目标进行了整合分类,4月上旬组织召开了为期4天的绩效目标专家评审会,20位来自预算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受邀专家对51个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并提出了上百条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六月上旬将专家评审建议反馈给各预算部门(单位),并完成目标值的修改、修正及补充工作;六月底下达2015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批复。
本次批复绩效目标涉及29个预算部门、51项财政专项、财政预算资金达3.8亿。为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财政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在收到绩效目标批复后,要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健全绩效责任体系,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