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6年第三次全市建筑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三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于2016年12月13日至21日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市建筑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是对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了49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2.9亿元。重点检查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所界定的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三版)》所列内容,临近双节前的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结工资),工程实体质量、预拌砂浆使用及监理人员履职到岗情况,新墙材应用以及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文明施工与施工扬尘管控情况。
本次检查中对施工企业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将对照《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三版)》要标准在“泰州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V2.0”中进行扣分;对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旦发现欠薪苗头就予以防范;质量安全问题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从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