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预算绩效目标批复
为全面做好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5月13日,市财政局根据市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申报的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了绩效目标的审核、修改和重新上报工作,将2016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到各相关预算单位。
与往年相比,今年批复的绩效目标在资金规模、覆盖范围和涉及项目类型上都有了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预算金额达4.68亿,比上年增长24%,纳入到绩效目标编报的部门达到了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全覆盖,项目类型涉及到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科技、产业投入等各种民生、社会发展和机构运转支出领域。
预算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绩效目标的批复工作,做实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我市财政局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工作。
一是抓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绩效目标的管理实行科长负责制,由各资金归口管理业务科室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对本科室对口管理预算单位申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认真审核,并依据最后确定的预算安排数,组织预算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调整。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专家审核,提高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连续两年引入绩效目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财政局适时总结工作经验、调整工作方法,在前期绩效目标布置阶段,做好绩效目标编制的辅导和解释,相应固化绩效目标编制的共性指标格式、规范目标填报要求。在后期审核阶段,侧重新增项目、新报部门和重点支出开展绩效专家目标评审。绩效目标评审的质量和效率都较往年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批复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精准度。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各资金归口管理业务科室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并充分应用评价结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增强支出责任。市财政各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监督指导相关预算部门(单位)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四是建立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要求市财政各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建立对口预算部门和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从预算资金安排、下达(拨付)关口源头上做实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调整低绩效、无绩效项目资金,杜绝财政资金新增沉淀,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各归口管理业务科室作为财政资金的管理主体,负责对口预算部门和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指导,将市财政各归口管理业务科室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纳入对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