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6项工作获省级督查激励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鲜明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良好氛围。泰兴市共有6项工作获得督查激励。
1.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省财政厅给予奖励资金1000万元。
2.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省财政厅在省PPP项目奖补资金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列为省级试点的PPP项目,给予30万—80万元的前期费用补贴;对在规定时间内落地的省级试点项目,按社会资本方出资资本金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对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社会资本方或绿色环保领域的项目,落地奖补标准上浮10%,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奖补上浮政策可同时享受。对评为省级示范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00万—500万元奖补。
3.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省自然资源厅给予5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4.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效明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优先认定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并在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
5.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工作创新创优成效明显,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6.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分配年度省级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