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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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我市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泰州市户籍职工,在泰州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业务121笔,发放贷款3702万元,拉动14434平方米住房消费,得到了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好评。
近两年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取消购房提取办理时间限制、调整购房贷款首付比例、缩短贷款审批发放期限、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等,随着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组合拳的相继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库存的有序出清,拉动了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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