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镇级张榜公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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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根据宜兴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和镇初步审核:
高塍镇高塍社区苏守平、余巧珍;
高塍镇天生圩村周盘秋、陆瑞娟、曹小松、陆凤娣;
高塍镇梅家渎村贺富珍。
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于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11月7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高塍镇行政审批局反映(联系人:羊燕,电话:87899590)或向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联系人:宦斌,电话:87986171)。
宜兴市高塍镇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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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2:41: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