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口区2020年省级提前下达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类)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0﹞6号)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丽铭冷链物流仓储运输设备设施及配套设施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浦农发〔2020〕100号)及《关于丽铭冷链物流仓储运输设备设施及配套设施用房建设项目(第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浦农发〔2020〕136号),同意相关项目立项并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以上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和财务审计,并形成验收审计报告;区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25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产业发展与经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赵永胜,联系电话:58886303。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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