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三措并举推进施工工人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强化建筑业施工工人工伤权益保障,区社保中心联合区交通局等部门,精准发力,三措并举,优化流程,切实***交通、水利工程存在的“只登记缴费,未参保到人”的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参保14个,共计参保237人次。
一是强化监管,立好参保证明“军令状”。在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开工备案时,核验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从源头上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二是优化流程,落实参保到人“硬指标”。改变现有经办流程,添加“人员参保登记”作为办理《工程项目工伤参保缴费证明》、发放施工许可、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即在缴费入账后,施工单位要前往区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明确项目参保人员,确保参保到人。
三是扩大宣传,吹响应保尽保“冲锋号”。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相关政策宣传,引导施工单位知悉工伤缴费额与参保人数无关,引导办理人员主动参保登记手续,提高施工工人对参保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