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1年2月5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0件刀片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洪蓝街道 | 南京百泽机械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洪蓝街道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件刀片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1、分切刀刀架生产工艺:钢材下料、锻打(外协)、热处理(外协)、粗加工(铣、车、磨)、时效(消除应力)、精加工(铣、车、钻、攻丝、倒角)、淬火(外协)、精磨、复丝(攻丝)、精磨、装配、包装入库;2、圆刀生产工艺:原材料平面粗磨、半精磨、内圆磨、倒角、外圆磨、平面研磨、开口、检验、入库。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切削液调配水、水磨废液均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相应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