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主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协办。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部署阶段
时间:5月份
内容: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动员部署。5月下旬,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部署及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协调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任务措施。
(二)实施阶段
时间:6月份
内容: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部署及职能分工,开展各项针对性活动。
1.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区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区政府负责人与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开展“镇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镇政府(开发区、宁高园)相关负责人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分别与所辖区域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二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6月份,区安委办在区电视台、《今日高淳》分别设置“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集中宣传。三是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新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区红太阳广场联合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社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反思大讨论,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企业组织落实)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份,区政府将在天河商城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当地和行业实际,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施工、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汛期安全以及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安全应急综合演练。企业要将应急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起来,学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增强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区、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5.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化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6.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全区所有运输企业组织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公交车站以及主要商业街区LED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7.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求,指导各级各类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企业组织落实)
8.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新闻采访专题活动。一是围绕“高淳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安监能力建设等基础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做好宣传采访报道。二是进一步宣传陈亚平同志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坚守一线基层干部的感人事迹,宣传敢于亮剑、敢于执法的重大事件。三是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牵头负责)
9.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地和行业实际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条举措》以及《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以及《高淳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五好文明家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创建宣传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和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10.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一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深入查隐患、查“三违”、查制度和措施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
时间:7月上旬
内容:区安委会对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今年6月是全国第14个、全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深厚氛围。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真正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广大市民和职工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进入6月,全区将进入夏季高温及汛期季节性事故高发期。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全面压降事故,有效防范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根本,在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扎实抓好夏季高温及汛期防事故工作,积极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等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各类活动有内容、各种宣传有氛围。
各镇、开发区、宁高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于5月31日前,总结和统计表(见***)务于6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7333909(传真),邮箱:395184616@qq.com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南京市高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活动项目 | 数量 | 单位 |
1 | 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
| 场次 |
2 |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
| 份 |
3 | 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 |
| 块 |
4 | 悬挂条(横)幅、标语 |
| 个 |
5 | 受教育人数 |
| 人 |
6 | 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
| 次 |
7 | 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 |
| 次 |
8 | 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
| 场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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