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街道2020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区政府、区人武部赋予街道的兵员征集任务,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为指导,坚决贯彻国防动员部、省政府、市政府、警备区关于“两征两退”国防建设改革精神,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贯彻执行“四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征兵,确保新兵质量,坚决杜绝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把今年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好抓实。
二、组织领导
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街道对社区(村)年度考核一项内容,各社区(村)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关注、主任主抓、民兵营长具体负责,充分克服征兵工作任务重、矛盾多、时间紧的困难,不折不扣完成街道下达的征兵任务。
三、征兵工作政策规定
今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时间安排上。6月28日前,组织应征青年网上报名;7月1日至7月20日各社区(村)组织应征青年初检初审;7月21日至7月25日,组织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区站体检;8月1日至8月2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入户走访;8月25日至9月5日组织役前训练;9月6日至9月9日,审核定兵;9月10日至9月20日起运新兵。二是年龄条件上。应征男青年年龄要求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1周岁,高中应届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3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三是征集对象上。以大学在校生及毕业生为主,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青年为辅,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
四、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区征兵办公室的要求,街道征兵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征兵准备阶段(4月1日至7月12日)
一是宣传发动工作。着重利用征兵宣传工作全过程,对街道适龄青年进行国防教育,开展依法服兵役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激发全街道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的热情。二是对预征对象筛选核对并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统计工作,准备征兵工作各类材料。三是拟定街道征兵工作计划,向街道领导汇报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成立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街道征兵工作。
(二)目测、初审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一是开设街道征兵工作咨询站,抽调人员组织征兵工作相关政策答疑,使广大适龄青年了解有关身体体检、政治考核标准。二是搞好目测、政治初审工作。三是召开民兵营长征兵业务会议,确定送区站体检人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体检、政治考核、定兵阶段(7月21日至9月9日)
一是各单位组织应征青年到区站体检,民兵营长必须带队并负责交通安全、后勤保障。二是对参加政治考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做好体检合格人员初审、复审、联审。三是召开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荐定兵方案,报请党工委研究,确定推荐定兵名单。四是组织确定定兵人员入伍前集训,通过全方位模拟部队新兵生活,筛选淘汰思想不坚定人员,确保入伍青年无思想退兵人员。
(四)欢送回访新兵、总结工作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
一是召开新兵欢送会,对应征入伍青年进行部队纪律、军事常识、安全乘车、离乡前准备等方面教育。分批输送新兵,与相应部队进行交接。二是根据区人武部安排,由街道专武干部带队,组织社区(村)对相关部队新入伍人员进行回访慰问。三是整理征兵工作资料,上报总结材料。
五、责任保障
征兵工作由街道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人武部协调安排,各职能部门及社区(村)配合工作。征兵工作中全街联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街道财政保障。单兵个体征集过程中,产生的宣传、误工、交通、政考、外调等相关费用由各社区(村)自行承担。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