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有序推进2018年度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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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9〕1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于2019年2月组织区行政事业单位填报2018年度国有资产年报,并于3月圆满完成资产年报的审核上报工作。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区财政有序指导、组织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一年一度的资产年报填报工作,力求做到科学、完整、准确,将全区最真实的家底向人大汇报。此外,区财政就本地区、本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分析报告,便于总结资产管理的成效及经验、分析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结合本次资产年报分析报告,区财政将合理提出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及规划,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资产管理的效率及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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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34: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