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行政复议申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申请条件:(一)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五)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四、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五、办理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四)证据目录及其他证据材料一式二份;(五)委托代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代理材料。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二)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立案(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三)行政复议机关送达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通知给行政机关;(四)行政机关提交答复、证据和依据(10日内);(五)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六)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送达(60日内,情况复杂最多可再延长30日)。
七、办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司法局复议应诉科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5:00-18:00)
九、联系电话:5288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