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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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2021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鼓楼区甘义兵水果店售卖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铺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21元,已全部被买走和用于抽检。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和抽检所用,无法召回。针对企业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我局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1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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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4:59: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