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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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1月20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机硅树状大分子药物缓释剂研发项目 | 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幢120室 | 南京鼎兆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6幢第1层120室建设“有机硅树状大分子药物缓释剂研发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含硅类树状大分子与体内细胞、血液、环境的兼容性,在传统的有机硅树状大分子结构端基引入烯丙基2,3,4,6四-O-乙酰基-β-D吡喃葡萄糖苷。实验不涉及中试和生产,总投资200万元,总建筑面积271m2,全年工作2000h,员工6人。 | 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废水经过园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仙林污水厂二期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南侧市政污水主管井,最终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排入长江。建设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且为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HCl废气和实验室有机废气(含危废间有机废气),高温室马弗炉配原子吸收罩,废气的收集效率约为90%,HCl废气经过原子吸收罩收集,经过碱石灰吸收球吸收后再由大楼内置烟道引至大楼楼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验室配备通风橱,危废间配吸风口,实验室有机废气和危废间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约为90%,实验室和危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分别经过通风橱和吸风口收集后,由大楼内置烟道引至大楼楼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建设项目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大楼楼顶配套排气筒排入大气,排放高度约50米。最终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的环境功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位于楼顶风机产生的噪声,单台源强约为75dB(A),经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一次性实验用品、废研发样品、废干燥剂、实验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碱石灰球作为危险废物并及时交由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危废贮存间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项目最终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外排量为零,对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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