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全面发动、全力以赴,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障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以赴压降一般事故,为保障国家公祭活动圆满、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徐新斌任组长,应急管理局局长金叔阁任副组长,各街道,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局、房产局、应急管理局、各园区等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保障的筹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讲评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孙华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工贸企业、消防、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电力、教育、卫生、民政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为中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重点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影院、商场、超市、菜场、学校、公交站、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消控室、配电房、厨房、生产车间、施工工地等)、重点环节(危险点、危险源、各种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12月1日至12月14日),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安排
(一)保障范围
按照全面保障与重点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划分核心区、重点区两个层级,分别是:
1.核心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为中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莫愁湖街道、兴隆街道)
2.重点区:南苑街道、沙洲街道、双闸街道、江心洲街道
(二)工作阶段
围绕做好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下旬—12月5日)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氛围营造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发放告知信、印发宣传折页、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群发短信微信、橱窗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和驻地企事业单位宣传国家公祭活动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持续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按照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发现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可控。区安委办将通过工作简报、会议讲评等形式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应对
国家公祭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核心区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与风险评估,提交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将隐患以菜单形式下发有关街道和部门。各单位根据报告梳理出来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隐患整改闭环。
(4)实施联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积极主动作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深化对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继续保持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街道要继续组织对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进行综合执法取缔。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继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和场所实施停业停产整顿。
2.特别管控阶段(12月6日—15日)
(1)严格落实重点企业“每日一报告”,各街道“每日一检查”和有关部门“每日一督查”工作制度。
(2)要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落实包片挂钩与驻点监管,组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对辖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巡查。对加油气站、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明确驻点监管人员,特别管控阶段,驻点监管人员一律进驻企业,严防死守。
(3)特别管控阶段,全区安监人员进企业、走一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地毯式大排查,做到每日对核心区企业巡查不少于一次,督促企业实施岗位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4)对位于核心区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要加大检查力度,对重大隐患未消除的、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依法实施停工停产。严格管控危险作业行为,原则上不得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确需进行特殊作业的,一律按照最高等级履行审批手续,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并在特殊作业前上报监管部门。
(5)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管控方案,每日开展督查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修订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充实应急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按照预案展开应急救援。
3.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31日)
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国家公祭活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为下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机制提供借鉴。总结材料于12月25日报区安委办。
(三)督查督导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街道开展国家公祭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把确保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政治责任和重大任务,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环节都不能麻痹大意,以极端认真的工作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确保无盲区死角。
(二)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保障国家公祭活动安全生产特点,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保持“零容忍、严问责”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格值班值守。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好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从12月6日到15日,在国家公祭活动特别管控阶段,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日下午15点前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统计表(见***)报送区安委办督查巡查科(联系人:麻振楠,电话:87778783,邮箱:jyqzzb2020@163.com),区安委办将汇总上报市安委办。
***:特别管控阶段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整治“每日一报”表
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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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管控阶段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整治“每日一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街道园区部门 名称 | 共查企业 单位 总数 | 组织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情况 | |||||||||||||
组织检查组 | 共计参与 人员 | 其中领导带队参与人数 | 其中专家参与人数 | 一般安全隐患 | 重大安全隐患 | 限期 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顿 | 取缔 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
总数 | 其中 领导 带队 | 排查发现 | 已整治到位 | 限期整改 | 排查发现 | 已整治到位 | 限期整改 | ||||||||||
家 | 个 | 个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起 | 起 | 起 | 起 | 起 | 起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
累计 | |||||||||||||||||
当日开展安全检查情况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