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洲街道2021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江心洲街道2021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确保河道不污染、不阻塞、无杂物,不发生内涝,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建邺区全区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建委办发[2017]10号)要求,为加强对街道新旧河道的管理,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江心洲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确保我街道河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一、组织领导
总 河 长:刘雪涛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总 河 长:彭 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 级 河 长:谢玉强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周月江 街道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月阳 街道人武部部长、统战员
顾方平 街道二级调研员
潘咏敏 街道二级调研员
孙善福 街道三级调研员
朱明翔 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黄海涛 办事处副主任
马 犇 办事处副主任
徐树友 街道四级调研员
社区级河长:薛训慧 白鹭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德智 永定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光福 洲泰社区党总支书记
丁亚东 洲岛家园社区党委书记
韩云飞 洲岛和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月胜 洲岛紫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娟 洲岛绿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街道设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河道管理日常工作。
河长办主任:潘咏敏
副 主 任:周林田 杨 涛 侯传国 黄 镇 汪 忠
杨 雪
成 员:史 刚 何宏亮 赵 晖 周卫星 陈健翔
钱 军 肖 波 任士国 陈永超 孔顺进
陈明慧 李爱军 田 露 汪 荣 李 娟
陈 琤
对照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河长制考核要求,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河道防汛防内涝工作组。牵头单位:农林水利科,联络员:汪荣。
(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科,联络员:梁珍珍。
(三)环境整治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科(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联络员:胡学海。
(四)河长履职备案协调工作组。联络员:胡坤、金盛果、陈光卿、刘冕、张庆、杨培、芦尚文。牵头单位:街道各社区。
各工作组联络员,按通知参加例会并负责收集整理科室、社区对应的河长制工作资料,每周做好上报工作,河长办以简报形式进行讲评。
二、总体目标
水体无污染,河岸无杂物,水面无漂浮,河道不阻塞,切实做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各级河长、联络员、社区任务
(一)全街道总河长、长江河道江心洲夹江段河长:刘雪涛,联络员:史刚。
(二)社区河长:
1.白鹭社区:社区河长为薛训慧,负责白鹭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社区责任人:丁以军,联络员胡坤。
2.永定社区:社区河长为黄德智,负责永定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社区责任人:魏巍,联络员金盛果。
3.洲泰社区社区河长为李光福,负责洲泰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社区责任人:杨世琴,联络员陈光卿。
4.洲岛家园社区:社区河长为丁亚东,负责洲岛家园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联络员张庆。
5.洲岛绿园社区:社区河长为杨娟,负责洲岛绿园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联络员刘冕。
6.洲岛紫园社区:社区河长为张月胜,负责洲岛紫园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联络员杨培。
7.洲岛和园社区:社区河长为韩云飞,负责洲岛和园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内河道,联络员芦尚文。
(三)洲内河道:
1.南上水道(3号泵站至31号路),长约1350米,街道河长潘咏敏,联络员:肖波。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
2.大江水道北河段(大江北水道至1号泵站),长约780米,街道河长潘咏敏,联络员:肖波。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
3.红光水道(二号泵站至永定水道),长约1300米,街道河长谢玉强,联络员赵晖。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红光水道东段(红光水道东至红光泵站)、永定河道北段老旧河道(科创中心至红光水道),长约500米,街道河长潘咏敏,联络员:杨涛。
4.跃进水道(红光水道至胜科水务),长约850米,街道河长谢玉强,联络员赵晖。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红光水道至胜科水务处)。
5.永定水道北段(红光水道至十八号路),长度660米,街道河长谢玉强,联络员赵晖。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红光水道至夹江桥南侧约300米),洲岛绿园社区杨娟(夹江桥南侧至志坚街约360米)。
6.发展水道(长江水道至跃进水道),长约720米,街道河长彭超,联络员:李爱军。社区河长:洲岛紫园社区张月胜。
7.长江水道(红光水道至发展水道),长约1300米,街道河长彭超,联络员:李爱军。社区河长:洲岛紫园社区张月胜(绿水街至发展水道约700米),洲泰社区李光福(红光水道至绿水街约600米)。
8.葡园水道(红光水道至大江北水道),长约2080米,街道河长彭超,联络员:李爱军。社区河长:洲岛紫园社区张月胜(绿水街至升龙段约1080米),洲泰社区李光福(红光水道至绿水街、升龙段至大江水道,约1000米)。
9.白鹭水道(南上水道至洲头),其长约2300米,街道河长周月江,联络员:周林田。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洲头至龙恩街段约1800米),洲岛和园社区韩云飞(南上水道至龙恩街约500米)。
10.石桥水道(和平水道至永定水道),长约700米,街道河长朱明翔,联络员:任士国。社区河长:洲岛绿园社区杨娟。
11.东寿水道(三十一号路至洲泰水道),长约850米,街道河长朱明翔,联络员:陈明慧。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三十一号路至寿代水道约300米),永定社区黄德智(寿代水道至洲泰水道月550米)。
12.洲泰水道(东寿水道至韭园水道),长约2210米,街道河长朱明翔,联络员:陈明慧。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永定白鹭交界处至韭园水道约500米),永定社区黄德智(东寿水道至永定白鹭交界处、二号一至白鹭永定交界处,约1710米)。
13.寿代水道南永定段(东寿水道至果园水道),长约2210米,街道河长黄海涛,联络员:陈永超。社区河长:永定社区黄德智(东寿水道至五桥处约1000米),白鹭社区薛训慧(五桥处至果园水道约1210米)。
14.果园水道(白鹭水道至寿代水道),长约800米,街道河长王月阳,联络员:孔顺进。社区河长:洲岛白鹭社区薛训慧。
15.和平水道(长河水道至红光水道),长约2070米。街道河长:孙善福。联络员:陈健翔。社区河长:洲岛绿园社区杨娟(红星街至地铁站处约1670米),洲岛家园社区丁亚东(长河水道至红星街处约300米),洲泰社区李光福(地铁站处至红光水道约460米)。
16.长河水道(寿代水道北段至和平水道),长约760米。街道河长:孙善福。联络员:陈健翔。社区河长:洲岛家园社区丁亚东(红星桥至和平水道约460米),永定社区黄德智(寿代水道北段至红星桥约300米)。
17.寿代水道北河段(长河水道至东寿水道),长约1730米。街道河长:马犇。联络员:钱军。社区河长:永定社区黄德智。
18.韭园水道(南上水道至白鹭水道),长约1540米。街道河长徐树友,联络员:黄镇。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
19.棋下水道(长河水道至南上水道),长约1400米。街道河长徐树友,联络员:侯传国。社区河长:白鹭社区薛训慧(污水厂东门至南上水道约700米),永定社区黄德智(长河水道至污水处理厂东门月600米)。
20.洲尾水道(大江北水道至二十八号路),长约2400米,街道河长顾方平,联络员:何宏亮。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
21.和平水塘(二号泵站南),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街道河长潘咏敏,联络员:杨涛。社区河长:洲泰社区李光福。
22.永定水道南河段(十八号路至红星桥),长约1420米。街道河长潘咏敏,联络员:杨涛。社区河长:洲岛绿园社区杨娟,永定社区黄德智。
四、河道检查标准
1.河道附近无污染源及污染排放物,水体无污染;
2.河道内无土坝、渔具、枯死树及其它阻水物;
3.水中无杂草及其它漂浮物;
4.两侧河肩无违章建(构)筑物,堆放物。
5.河长制公示牌内容及时更新,公示牌面整洁无遮挡,无损坏。
五、工作职责
根据区河长制考核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将相关河长及单位对应职责明确如下:
(一)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各社区河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定期召开河长办会议,组织对社区河道管理工作的检查,实施河道管理年度考核。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责:定期召集河长办公会议,对河道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周林田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对河道环保污染、污染源巡查及偷排漏排相应处置工作。
黄镇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对河道内非法乱搭乱建、乱倒渣土垃圾、河道边乱堆乱放进行巡查及相应处置工作。
杨涛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对河道堵塞、防内涝巡查及相应处置工作。
(二)河长职责
街级河长职责:
1.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防堵防污染”。巡河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公里,每年需完成全段巡查。发现河道内有阻水物、漂浮物、杂草等要及时联系管养单位进行清理。
2.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治污,防止河道阻塞。工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及江堤安全。
3.调查研究。对所管河道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开展巡查河湖工作,听取社区河长工作汇报,了解第三方监测、考核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做到“三清楚、四到位”(河长职责清楚,管理范围清楚,问题底数清楚,巡查监督到位,发现问题到位,信息处理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及时协调、督促处理;协调、督促处理无效的,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河长办公室报告。
社区级河长职责:
1.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防堵防污染”。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1公里(河道长度不足1公里的应覆盖2/3长度以上),每月需完成全段巡查。发现河道内有阻水物、漂浮物、杂草等要及时联系管养单位进行清理。
2.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治污,防止河道阻塞。工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及江堤安全。
3.负责责任水域的日常巡查,主要是看水、查牌、巡河、访民、处置问题、反馈信息,督促落实责任水域日常保洁、岸线堤防管护等措施,做到“四清楚、四洁净”(安全隐患清楚、排污口清楚卫生状况清楚、违法违章清楚,河岸洁净、河面洁净、河底洁净、河水洁净)。在居民中开展水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和督促处理。劝阻和督促处理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街级河长报告。
各社区职责
1.社区成立社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社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纳入社区河长制管理,河长制工作成员名单上报街道河长办备案。
3.社区网格范围内河道做到每日巡查,发现河道内有堵水物、漂浮物、杂草等要及时通报管养单位进行清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4.社区负责网格范围内河道的常态长效管理,一旦发现偷排漏排、非法倾倒、河道污染等情况的及时处置并逐级向社区河长和对应城管、环保、执法部门汇报,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5.社区要配合河长办完成辖区范围内临街商户排水证办理情况的摸查,积极宣传排水证办理工作。
6.落实长江防汛责任段的巡查,一旦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7.配合河长办做好长江江心洲段常年禁渔的宣传工作,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一旦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8.做好日常河道管理工作的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按要求上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不得影响区政府对街道月、年终考核。
9.落实河长制公示牌管护等相关工作。
(四)农林水利科职责(负责全岛防汛防内涝工作)
1.每周对老旧河道巡河一次,对堵点、河道杂物及防内涝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督促社区河长办及相关单位整改。
2.做好防汛、防内涝工作预案,做好江堤和老旧河道积淹水点巡查工作。
3.协调供排水公司机站管养和汛期排涝等工作。
4.对洲内施工区域河道畅通进行全面、常态化监管。
5.按时参加区、街防办组织召开的有关防汛和防内涝工作的会议,及时做好传达和布置工作。
(五)环保科职责(负责协调查处全街河道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
1.每周巡河至少一次,巡查重点偷排漏排、非法倾倒污染物等,重大问题联系区环保执法部门查处。
2.保护水资源,做好长江沿岸水源巡查,做好黑臭河道污染源头单位查处工作。
3.严格控制区域内居民小区、工地企业等污染排放及污染物入河,做好属地河道环境保护工作。
4.做好长江江心洲段常年禁渔工作,在禁捕期内一切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
5.按时参加区、街召开的关于以上工作内容的会议,及时做好传达和布置工作。
(六)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科(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职责(负责岛内有关河道非法倾倒垃圾、私搭乱建查处)
1.每周对辖区范围内长江沿岸及岛内河道巡河至少一次,确保河道蓝线范围内无违章建筑,确保河道岸边无垃圾、杂物堆放。
2.督查街道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做好对已办理正式排水证和临时排水证的企事业单位和工地的相关检查工作。
3.严厉查处在河道内非法倾倒垃圾、渣土等,严禁垃圾入河。
4.按时参加区、街召开的关于以上工作内容的会议,及时做好传达和布置工作。
(七)江岛供排水公司职责(检查泵站排涝有效发挥作用)
1.各泵站进水口如有阻水物,要及时协调管养单位清理,保障排涝顺利进行。
2.各泵站的出水池如被人为破坏或改变其功用,要及时协调恢复,保障其正常功用。
3.做好各泵站防洪排涝专用设备和止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防洪排涝专用设备和止水设施正常运转。
4.在雨水多发季节,要做好预排水工作,提前腾空河道积水,在暴雨期间,做好强力排水工作。
5.加强值班,在雨水多发及强降雨期间,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八)财政所职责
负责保障河道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九)联络员职责
按照河长考核要求,根据会议汇报制度、台账报送制度、每周简报制度、巡河日志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做好与河长制有关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河道管理工作的相关软件资料,及时按要求上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不得影响区政府对街道月、年终考核。
(十)纪工委职责
1.定期督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针对区对街的考核问题,全程参与,***督查。
3.针对上级督查问题及重大检查等时期,纪工委全程***,对于工作不到位的,按要求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六、有关要求
1.各级河长要做好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2.各相关社区、科室要明确专人作为本单位与河长制办公室的联络员,确保河道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能够及时传达。
3.4个工作组及7个社区联络员按河长办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4.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每月对有关社区所辖河道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中共建邺区委江心洲街道工委
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