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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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68937/8***68920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建邺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心洲污水收集系统二通道建设工程 (夹江至污水处理厂段) | 江心洲岛规划三十二号路(现状民安路)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现状民安路(规划三十二号路)建设江心洲污水收集系统二通道建设工程(夹江至污水处理厂段)。 (1)建设2根DN1800污水管道,沿规划三十二号路北侧绿地铺设,单根全长约1.3km,总长约2.6km,同步设置闸门等配件; (2)建设棋下水道至新配水井现状DN2000污水管道,全长约100m,同步设置闸门等配件; (3)新建DN800污水进水管至配水井,全长120米; (4)新建厂区内连接新老配水井出水管的DN2000连接管道,全长120米; (5)新建DN1800污水管道至污水二通道的DN2200联通管,全长130米。 | 1、废气 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档,对堆放场采取压实、覆盖等预防措施,抑制扬尘及沥青烟气。 本项目营运期排气阀间歇性排气时将产生少量恶臭气体,经自然通风和周边绿化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及试压废水依托现有市政污水管线,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来自于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外运至南京固废管理处指定的弃土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施工产生的废管道环卫部门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以上环境影响将逐渐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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