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刘立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整治是持续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一项大事。主要目的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生活指数。为更好地专业化组织实施小区整治,我区依托国企改革,将小区整治由原来的各街道实施改为由城建集团统一建设并实施物业管理,达到专业建设专业管理巩固整治成果的目标,把惠民工作做实做好。
在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强对城建集团、各街道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全面指导,组织社区、群众代表、业委会和物业全程参与,通过居民议事会及邀请群众监督员参与等形式开展小区改造设计,充分体现居民的意愿和需求。落实小区规划师和整治项目点菜下单制度,通过规划师参与小区更新工作,以专业的眼光帮助居民提出切合小区实际的整治需求,做到按需点菜下单,提高整治经费效益。
为将小区的整治成果长久保持,整治效果得到维护,我局将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完善小区整治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一是整治小区必须实施拆违;二是建立相应业主自治组织;三是落实管理单位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做到整治后的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从制度上保证对整治后小区实施长效管理。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街道物业工作指导,督促街道开展对整治小区的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培训,引导居民开展良性自治,创造和谐社区,真正实现社区全域性环境整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潘永祥
联系电话:52317209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