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秦委办发〔2014〕26号《关于印发〈中共南京市秦淮区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共南京市秦淮区委宣传部为区委工作机构,部门决算包含了区文明办,为1个决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区委宣传部编制19人,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理论教育科、新闻科、网络信息科、宣传科、文化产业科、精神文明科、活动管理科。现实有人数35人,其中退休人员7名。
无公务车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社会科学规划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联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组织策划、指导协调全区新闻报道和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区网络新闻宣传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
4、负责指导全区文化艺术、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指导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
5、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6、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1、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测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标率总评得分率达90%。
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0%。
3、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组建区委宣讲团,在全区开展宣讲工作。
4、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0家。
5、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核心区。
6、组织落实第三届南京创意设计周、2017年第九届文交会活动。
7、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策划重点选题,为全区水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南部新城征收、老城改造等重点工作提供全方位宣传保障。在《新华日报》、《南京日报》、《金陵瞭望》等党报党刊重要版面发表新闻报道不少于20篇,牵头组织报道各街道各部门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明显成效新闻报道不少于60篇。
8、制定《2017年全区党(工)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17年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用好“新视野讲坛”平台,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全年举办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专题报告会不少于12次。
9、指导、督促各级党(工)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研究制定理论学习巡学巡听制度,推动各级中心组学习保质保量。
10、围绕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基层党员开展冬训工作。
11、设计、拍摄、制作“秦淮画册”,建立全区视频库、图片库,参加世界著名城市南京周活动,运用市场力量,面向世界讲好秦淮故事,展示秦淮良好形象。
12、加强与影响力大的新媒体合作,提高秦淮发布微博微信影响力;全年秦淮发布政务微信全年发布量不少于600条,微博发布量不少于2200条。
13、牵头组织开展纪念建军90周年、国家公祭日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
14、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各党工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等开展新闻宣传知识培训不少于10次。
15、构建测评、督查、通报、整改等一体化的文明创建常态推进机制,全年开展区级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不少于4次。
16、设计、制作具有秦淮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墙景绘画不少于5组。
17、策划举办江苏省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暨2017“凡人风尚”典型事迹宣讲活动,开设“凡人风尚?走过10年”微信专栏。
18、推进“好人工作室”建设,打造1-2个新的“好人工作室”。
19、推进志愿服务总站星级评定制度,积极打造活动品牌,到2017年底网上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14%,全年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日活动不少于12场。
20、利用暑期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不少于12场。
21、抓好《关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文件的落实。
22、成立秦淮区文化产业联盟。
23、3—4个项目入选市文化产业“七个一批”重点项目。
24、在《金陵瞭望》“融达秦淮”专栏刊登我区文化企业、人才、项目的专题,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
25、全年组织创意市集活动不少于8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区公共财政拨款区委宣传部预算总收入1611.73万元,预算总支出16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73万元,项目支出1050.00万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比上年度部门预算增加了140.19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调入4人增强新媒体制作团队力量;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1)支出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类: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611.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61.7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53.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9.59万元、津贴补贴245.09万元、奖金6.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7.48万元(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3.8万元、咨询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69万元(包括:退休人员63.73万元、住房公积金37.56万元、提租补贴24.50万元、购房补贴24.89万元)
项目支出1050.00万元。
(2)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0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31.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万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30.00万元)
社会保障支出63.73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7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6.9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7.56万元、提租补贴24.50万元、购房补贴24.89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8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0万元。
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区财政实行集中管理,总量控制,在年度执行中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出国经费审批意见办理相关预算调整手续。不纳入宣传部年初的预算指标。
(2)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本着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的原则,2016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8.00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6.00万元,环比下降25%。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5)会议费:无
(6)培训费:2017年培训费预算32.00万,大致与2016年持平。
(二)预算项目支出说明
项目支出1050.00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支出420.00万元,建设发展性项目支出630.00万元。
经常性项目:志愿服务建设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志愿者服务总站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及宣传等;理论学习教育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理论学习教育及区委中心组学习讲课费、购学习资料、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宣传、场租、劳务、培训等;文明城市创建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迎国家省市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及相关建设、维修、活动、劳务和公益广告等;新闻媒体合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与省市各大新闻媒体合作开设专栏、服务等工作;新闻媒体宣传经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新闻宣传及版面、劳务、新媒体线上线下活动、氛围营造等支出。
建设发展性项目630.00万元。根据市宁委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5、“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区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表(1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