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推行选优配强外部董事改革探索国企发展新思路
一是构建“3+3+1”董事会架构。原则上,国企集团董事会设置7人,内、外部董事按“外大于内”配置。内部董事由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和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3人担任;外部董事根据人员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从非本集团人员中委派3人,从市属国企中层干部中聘任1人,形成“3+3+1”董事会架构,促进集团决策科学化,有效规避行政化“一言堂”现象发生。
二是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77人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首批入库人员来自19家市属企业和9家区属国企集团,专业涉及财会、法律、工程管理等5大类15个领域,岗位覆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资深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已从人才库中遴选35名外部董事委派至9家集团。
三是规范外部董事长效管理。出台《秦淮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对集团外部董事的任职条件、委派程序、考核评价等环节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建立外部董事履职档案,作为履职评价和责任追究的参考依据,强化对外部董事的激励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