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启动稳岗扩岗以工代训补贴发放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近日,盐城市出台《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正式启动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工作。
《通知》明确,对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并参加以工代训的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在全市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二级响应措施期间(2020年1月27日至3月27日),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企业连续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停工停业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照停工停业期间发放工资(或生活费)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类行业”企业,将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以外的大型企业。上述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个月。
以工代训工作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也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强调,各地要把以工代训工作作为今年实现“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稳岗扩岗专项支持以工代训补贴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方案,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和商务、文旅、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职业能力建设、就业管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条线力量,加大信息比对和共享力度,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申领补贴,切实将惠企利好政策用好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