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沭阳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87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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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今年以来,沭阳县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全力以赴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根据江苏调查总队反馈数据,今年前三季度,该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17.9元,同比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50.9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5.7元,同比增长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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