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6年,区安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和民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公布相关信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渠道,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优化了政风环境,为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增加了公开性和透明性。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王森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安娜同志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系统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目前为止我局共制发政府工作信息9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了2016年度财政预算、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了部门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201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件,通过区安监局网站公开信息85篇。将原上传的法律法规全部进行了重新审核,为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打开交流互动的平台。
(三)行政权力及职责清单公开情况。区安监局根据全局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各科、室、队、所精干力量,认真梳理了全局工作内容,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取消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公告。经区政府律师团审核后,通过网站等途径,面向全社会作了公开。
(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示。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工作要求,组织全局业务骨干,对照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判量权标准,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区安全生产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年初,组织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和管区特点,制定了各自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汇集成为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及法制办审查批复后实施,并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六)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我局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2016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七)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发生收费行为。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沈阳市政务公开信息的形式把握不到位,有些文件以***形式公布,文件名不全面、不规范;二是由于我局人员少,平时业务量大,事务性工作高峰时段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三是在后台管理中,页面设计布局等专业知识的缺乏,需请专业人员帮助,导致遇到问题解决周期长,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7年,区安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监督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中心指导,深化工作沟通,促进工作交流,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把政务公开工作做扎实、做细致,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