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辽宁健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大东王金庸中医内科诊所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置辽宁健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大东王金庸中医内科诊所的批复
王金庸:
你关于申请设置辽宁健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大东王金庸中医内科诊所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我局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实地考察,认为该机构具备设置的可行性。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核定的项目
1.机构名称:辽宁健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大东王金庸中医内科诊所
2.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辽沈二街1号(网点5门)
3.类别:中医诊所
4.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5.所有制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6.床位:无
7.服务对象:社会人群
8.诊疗科目:中医内科
9.法定代表人:王金庸
10.投资总额:10万元
11.该机构执业后隶属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工作者协会日常管理。
该机构应自批复之日起12月内办理完成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本批复不可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