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扶持奖励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两创示范工作实际,为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于2015年8月14日下达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在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2016年2月23日科技办接到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局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后马上召开专题会议,就《通知》中关于科技孵化器的扶持政策做了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区科技孵化器实际运行情况,委派专人按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
区科技孵化器自2010年运营自今,注册企业350余户,总注册资金超过2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00个,截至2015年底累计入区库税收4.9亿元。5月中旬,市科技局专家评审组莅临孵化器,在听取了田亮主席的汇报后,对我区的双创工作和科技孵化器运营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并结合沈阳市双创工作的开展,对我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2016年6月8日,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对沈阳市科技局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拟支持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我区科技孵化器入围了《沈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拟奖励名单。近日,区科技孵化器收到了50万元的运营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