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分析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的群众权益保障工作。
(二)代表区委、区政府接待人民来访,受理人民来信和电话、网络投诉,交办和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事件。
(四)征集群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六)负责信访事项复查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八)协调指导对上访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和对特殊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
(九)宣传的党的政策,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区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来访接待科(投诉和复查受理办公室)
接待来访群众,办理上访案件;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上访案件;负责对驻信访大厅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转办区信访大厅受理的疑难信访案件;反映基层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上访动态;定期通报群众来访情况;组织开展信访代理工作;负责对特殊群体的稳控调处工作。
承办市投诉中心交办案件;受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信件提出的投诉事项;直接或责成承办投诉事项的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回复办理情况;指导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受理需由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举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
(三)基层指导科(排查督办救助科)
负责对集体上访事件和个人滋事事件进行现场疏导和处置工作,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做好接访工作;协调配合公安部门认定违法上访的事后处置工作;负责重大项目信访稳定风险评估。